有个概念性问题我不清楚,请大伙帮助帮助。先谢谢大家。
S7-200编程手册提到S7-200中有64个字节局部变量存储器。S7-200PLC给主程序分配64字节个局部变量,给每级嵌套子程序分配64个字节局部变量存储器,给中断程序分配64个字节局部变量存储器。
使用局部变量存储器规定,子程序不能访问分配给主程序、中断程序和其他子程序的局部变量,子程序和中断程序不能访问主程序的局部变量存储器,中断程序也不能访问主程序和子程序的局部变量。
根据上述约定,我的理解是假设在主程序使用了LD10和LD14局部变量存储器,那么这意味着在子程序、中断程序都不能再使用已被分配的LD10和LD14局部变量存储器,如果这样理解,在一个项目中无论主程序、子程序还是中断程序,如果采用人工分配局部变量存储器最多只有64个字节资源可用。
如果采用PLC自动分配局部变量存储器方式,那么LD10和LD14可以被主程序、中断程序、子程序分别分配时可以重新使用,前提是执行主程序时,不给子程序和中断程序分配局部变量存储器,当出现中断或调用子程序才给他们分配局部变量存储器。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有问题。
期待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