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05-09-01 12:57:44
0楼
4.耐受性能
断路器应具有足够的耐受短时短路电流作用的能力,简称耐受能力。
(1)短时热电流(热稳定电流) 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标准时间为2s,需要大于2s时推荐4s)断路器在合闸位置,可能经受的短时热电流有效值(kA),称为短时热电流(或短时耐受电流),断路器标准中规定
(4-10-2)
短时热电流通过断路器时,各零部件的温度不应超过短时发热最高允许温度,且不致出现触头熔接或软化变形,以及其它妨碍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允许发热最高温度数值随材料而异。
(2)峰值耐受电流 峰值耐受电流亦称动稳定电流,即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性能下,断路器在合闸位置时所能经受的电流峰值。它与关合电流不同的是,峰值耐受电流是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通过的短路电流,而关合电流则是由于断路器关合短路故障所产生的短路电流。峰值耐受电流也是以短路电流的第一个大半波峰值电流来表示,且
(4-10-3)
峰值耐受电流反映了断路器承受由于短路电流产生电动力的耐受性能,它决定断路器的导电部分和绝缘支撑件的机械强度以及触头的结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