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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18-05-18 13:15:34
43楼
那,那你举报 西门子 去吧。从来都是客户确认收货后,给你开发 票。这是 贸易规则。
你没有实际货物交货,才叫 虚开呢。
比如,我跟你签定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总额100元,付款方式为3,也即30%预付款,30%发货、调试完30%,10%质保一年后结清。
比如,我是2017年1月1日给了你30元做预付,你启动合同;2月1日给了你30元,你发货给我;3月1日给调试完毕,我耍无赖拖着剩下的款项不给你。
那么,按财务制度,我付给你30%的预付款时,你的帐面就有了收入,此时,你就应该到税务部门申报收入,并按这个收入来交税了。给你另外30%时,同样你也有收入了,也应该去申报收入。
但因为我没给你全款,你一直不给我开发 票,我其实可以举报你了。因为你该给我开据60元的发 票(注意,我只主张60元,所以不会涉及虚开的问题)
比如,我是今年5月1日举报你的,那么税务部门就可以去查你的收入,是否分别在2017年1月1日及2月1日你已经申报了收入。如果申报了,那你无责。如果你没有申报,那么你就得从2017年的1月1日起开始计算第一笔收入的税收滞纳金,从2017年2月1日起交计算第二笔收入的税收滞纳金;这个滞纳金上不封顶,直到你交纳为止。
以上是税法规定的正确交纳方式。
随便提一下,只要你申报了收入,发 票开不开无所谓,税务部位不管你是否开发 票,只管你是否上税。
但实际操作中,我们多数是按照给全款才给开发 票。其实,这个操作本身没问题,关键是你的财务人员要按时上报收入。也就是说,西门子只要收到货款(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全款)都去申报收入,那他是没有违法的,举报也没用。
发 票,真不无法约束对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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