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05-09-01 12:57:03
0楼
2.额定开断电流和额定断流容量
(1)断路器在开断操作时,首先起弧的某相电流称为开断电流。在额定电压下,能保证正常开断的最大短路电流称为额定开断电流。它是标志断路器开断能力的一个重要参数。
我国规定额定开断电流为:1.6、3.15、6.3、8、10、12.5、16、20、25、31.5、40、50、63、80、100kA等。
(2)把额定条件下的开断能力称为额定断流容量。三相电路的额定断流容量,以
(MVA)表示。
我国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规定,现只把额定开断电流作为表征开断能力的唯一参数,而断流容量仅作为描述断路器特性的一个数值。
3.关合能力
说明断路器关合短路故障能力的参数为额定关合电流。其数值以关合操作时,瞬态电流第一个大半波峰值来表示,制造部门对关合电流一般取额定开断电流的 倍即
(4-10-1)
式中 ——额定关合电流,kA;
——额定开断电流,kA。
断路器关合短路电流的能力除与灭弧装置性能有关外,还与断路器操动机构的合闸功率的大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