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装置
(1)系统应变频调速、平稳运行、无卡阻和撞击。
(2)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3)分拣主机应具有缓启动、调速等功能,且运行平稳。
(4)在设定的速度下能匀速运行,速度变化不超过设定速度的5%。
(5)每台分拣机上使用的驱动装置数量应合理,卖方应提供驱动电机的数量,位置和功率计算表。
(6)每台分拣机的电机配置数量应预留冗余情况的发生,当正常工作电机数量为80%时,不应影响整台分拣机的正常运行(包括满载启动、停止等),并且不会降低处理能力。卖方应对冗余的工作原理作出说明。
(7)驱动方式原理先进,功耗合理
若采用电动机—减速机形式,要求减速机无漏油现象,整机连续运行20小时后,减速器及电机温升不大于65℃,表面温度不得超过85℃;若采用直线电机,直线电机应加装散热装置,外表温度不高于85℃。
驱动装置应符合易维护和低噪声的要求。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描述驱动方式,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及文字说明。
滑触线(若有)安装须平整,误差精度、安装工艺直线度等均应达到滑触线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内容需包括滑触线和碳刷采用的结构形式、技术说明、使用年限、运行多少公里需更新等)。
这个要求不算高吧。